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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DER PURCHASE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4-25 | 1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5-WLYTH-007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

(三) 项目概况: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G107国道旁农村公路管理站,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706㎡。其中改建面积1071.79㎡,拟对原汀泗客运站和商住楼进行室内外改造。新建面积432.32㎡,新建一栋综合物流服务站。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室外附属工程及场内充电桩等设施。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室外附属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涉及工程内容为:土方、室外路面、室外给排水管网、围墙、室外强弱电、园林绿化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四)承包范围: 

1、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汀泗桥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的室外附属等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包含路面沥青及充电桩)。

2、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生产工具的租赁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五)最高限价:项目含税最高限价X148.82万元。税率为9%,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不足9%,税金差额部分必须用现金补足.

(六)计量方法: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或终审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425起至2025427

(二) 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三)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2. 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二)截止时间:20254309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54309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8903871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