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横沟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防水保温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5-YEY-006
(二) 项目名称:横沟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三) 项目概况:
横沟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防水保温专业分包工程,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老粮仓旧址,总建筑面积5356.23㎡。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3层教学楼、一栋3层综合楼、门卫,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968.9㎡、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837.89㎡、门卫91.99㎡。及给排水、电力、绿化、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承包范围:
1、防水保温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和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5、防水保温质量要求验收检测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五)含税防水保温专业分包总价价的控制范围(X<1315263.79元)。税率为9%,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不足9%,税金差额部分必须用现金补足。
(六)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合同工期3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年4月 17日起至2025年 4月 18 日。
(二) 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三)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2. 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5年4月 22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4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闻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8902866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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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
主 办: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108、110室
技术支持:湖北快联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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