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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2#楼康养楼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工程(抗浮锚杆)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04-28 | 3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2#楼康养楼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工程(抗浮锚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6-ZYYY-001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工程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2#楼康养楼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工程(抗浮锚杆)

(三) 项目概况:

拟建的咸安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906.13m,总建筑面积41275.1 m,其中计容面积29311.12m,不计容面积11963.98m2(含地下建筑面积11354.06m2),设置床位500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中医药科研大楼,建筑面积6472.7m:新建住院楼,建筑面积13044.39m:新建医技楼,建筑面积4969.87m;新建门诊楼,建筑面积4824.16m:2、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配电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房、门卫房、器仓库、地下车库(含人防)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机械进出场费用;桩基专业分包的临电、临水、临房等设施的安装、搭设费用;每根桩定位测量及复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周边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措施费用;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桩基检测由甲方组织乙方负责配合,对桩基检测不合格的一切费用及桩基检测二次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其他设备进退场费、成孔、灌注、水电、吊车、钢筋、砼、泥浆制备及浆渣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临时设施费、空桩部分成孔费、钢筋笼制作安装、资料整理归档、包含桩基及相关工程材料检测工作。

3、桩施工时为满足机械进出场及施工要求采用的场地铺垫各种砂石、级配土、铺设钢轨(钢板)、砼等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

4、桩塌孔、空隙率过大导致的充盈系数及桩头破除费用、渣土清运等,报价人在综合含税单价中自行考虑。(因地质情况导致超灌混凝土方量由业主、代建、监理、跟审签证可后确认结算)

(五含税专业分包暂估总价的控制价为:1759837.29元投标报价函附录中每一项的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税率为9%

(六)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空孔不计工程量,综合单价中已包含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合同工期3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2.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如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严重不符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投标人需按甲方要求施工。

2. 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结合现场提供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考虑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施工,当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护筒长度不小于4m;破桩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给定标高水平线破除。

3. 桩基检测:本工程桩基检测应符合桩基检测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6428起至2026430

(二) 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招采部)。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2.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6年5915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6年5915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万女士

采购方电话:0715-8828332

采购方地址: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