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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室外附属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01-14 | 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室外附属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6-ZHWLY-012  

项目名称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室外附属工程专业分包

(一)项目概况: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新建雨污管道、强电电管道、化粪池、电缆、水管、路灯、围墙、片石挡墙、道路、绿化等专业分包主要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二)承包范围: 

1.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室外附属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和工程图纸

2.完成本工程所有材料含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 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机械、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租赁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5.本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三)含税专业分包总价的控制价为:¥9111016.77 ,大写玖佰壹拾壹万壹仟零壹拾陆元柒角柒分投标报价函附录中每一项的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税率均为9%。

(四)计量方法:按附件清单中标单价计价,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五)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机械,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六)工期要求:合同工期9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七)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类似工程市政工程或者室外附属等施工业绩至少1项2023年1月-现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经营管理和资信,近两年没有违反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以往服务期限内,未与咸宁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本次招标属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115 起至2026119

(二)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招采部)。

(三)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 4层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15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万女士

采购方电话:0715-8828332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