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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兴达小区、红仓库小区)电梯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12-10 | 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兴达小区、红仓库小区)电梯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5-XAQWJF-电梯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兴达小区、红仓库小区)电梯专业分包工程                 

(三) 项目概况:

咸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兴达小区、红仓库小区)电梯专业分包工程兴达小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巷6号总建筑面积8459.1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住宅楼2栋,均为架空层+6层,总建筑面积8459.12 ㎡,其中计容面积7514.4㎡,不计容面积 944.72 ㎡。2、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红仓库小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4号,总用地面积 4496.16 ㎡(合约 6.74 亩),总建筑面积 9847.69 ㎡,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 9123.2 ㎡(1#楼:住宅建筑面积 3694.6 ㎡ ,商业面积 2123.78 ㎡ ,消控室 20.56 ㎡ ,配电房 17.93 ㎡ ;2#楼:住宅 2943.49 ㎡,架空车库 312.92 ㎡,配电房 9.92 ㎡);不计容建筑面积 724.49 ㎡(社区服务中心 523.09 ㎡ ,地下消防水池201.40 ㎡) 。项目设计户数 68 户,机动车停车位 55 个(其中地面 42个,架空停车位 13 个),以及公共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本电梯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电梯供应及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四) 承包范围: 

1. 电梯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及图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 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 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 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5. 电梯专业分包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6. 质量保证期:整机质保一年,三大件(主机、门机、控制系统)除人为损坏外,无偿质保五年。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甲方收货之日起18个月,两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若产品分批收货或分批检验的,质量保证期按产品实际收货或检验合格之日起分批分别计算。

 

(五) 含税专业分包暂估总价的控制价为:1620000.00投标报价函附录中每一项的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分票制:设备采购税率 13 %;安装费、运费税率 3 %

(六) 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

(七) 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中应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深化费、生产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人工费、安装辅助材料费及安装完成后的特种设备首次检验费用及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登记所需的所有费用;质保、维修、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

(八)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  60  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  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资质;近三年实施过电梯安装类业绩至少1项(202212-现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 经营管理和资信,近两年没有违反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 以往服务期限内,未与咸宁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 本次招标属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1210日起至20251212

(二) 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招采  )。

(三)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 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开标室)。

(二)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 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开标室)。

(二)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桂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8828332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