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宁太乙温泉康养度假区(一期)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TYWQ-SH-001
(二) 项目名称:咸宁太乙温泉康养度假区(一期)项目
(三) 最高限价:以C30混凝土作为计价标准,包含材料的采购费、运输费、泵送费、管理费、利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等,最高限价:330元/m³。
(四) 基本内容:我司承接的咸宁太乙温泉康养度假区(一期)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预计方量统计如下:
序号 | 标号 | 预估方量m³ | 备注 |
1 | C15 | 100 | 以上方量均为预估方量,仅作参考 |
2 | C20 | 1000 |
3 | C25 | 1500 |
4 | C30 | 2500 |
总计 |
| 5100 |
(五) 供应要求:按本项目所在项目部要求供应(按时、指定地点)。
(六)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或销售资质;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 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以往服务期限内,未与咸宁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 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 本次招标属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起至2025年8月7日。
(二) 获取地点: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三)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需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一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 送达地点: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开标室)。
(二)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 开标地点: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开标室)。
(二)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佘先生
采购方电话:0715-8903871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