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入口道路)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3-FLY-005;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入口道路)专业分包工程。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十三组建设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总规划用地面积 27.51 亩,建筑面积 3400 ㎡。拟装修改造1栋3层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3400㎡,配备医疗废物处理室、中药制剂室、康养室。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承包范围:
1、完成咸安区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入口道路、电气、绿化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口道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及铺装工程及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
2、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土建结构相关工程和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五)最高限价:含税工程总价的控制范围(105万元≤X≤ 120万元),税率9%,税费不足部分需现金补足。
(六)计量方法: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6月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15时0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胡经理
采购方电话:18007240968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昊天建材城 9 号楼 2 楼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nnajz.com/)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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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
主 办: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108、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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