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WORK NEWS
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9#厂房钢结构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xnxact | 发布时间: 2023-02-09 | 13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9#厂房钢结构分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3-TYMY-001

(二) 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9#厂房钢结构分包工程

(三)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9#厂房钢结构分包工程钢结构部分建筑面积25076㎡(以清单实际面积为准)。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9#厂房钢结构部分,包含主体钢结构、 次结构、双层保温屋面、不含门窗、不含土建、 装修、水电、消防等。

其他:本项目钢结构概算总投资约1135.00 万元。

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合同内的变更工程量变更:(1)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时,清单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据实计量。商砼、水泥、钢材和钢板、砖、加气块、水泥砂浆、沙等所有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发包人定的主材单价据实调整。其他材料(除商砼、水泥、钢材和钢板、砖、加气块、水泥、砂浆、沙外的材料)、人工价格按照基期(即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所在月份)的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优先适用咸宁市相应信息价);材料价格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后确定进行签证确认,最终价格以发句人委托的第三方宙核为准。

(2)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须经发包方、监理方书面审核签证,材料变更应在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如有)、规格范围内或同不低于投标档次品牌中选择,单价若突破预算财评官核的主材价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承包人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合同外的工程量变更: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照施工图预算编制后咸安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单价口径进行核算;新增工程项目计价方法,并按投标下浮率同比率下浮。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口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时,清单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据实计量。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主材价格以业主单位指定价格为准。

(四) 最高限价:分包综合单价的控制范围445/m2≤X≤480/m2)。

(五) 基本内容:

我司承接的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9#厂房钢结构分包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主体钢结构、 次结构、双层保温屋面、不含门窗、不含土建、 装修、水电、消防。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具体以清单为准。

(六)计量方法: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七工期要求: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八)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九)总包配合费为一口价80000元,不含需分摊的规费、保险、现场、临时设施、水电费等。

(十)  清单中如有必要漏项部分,分包单位应全面考虑,综合报价到各分项。确保验收通过,不再另行增加。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现场管理必须符合省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3、项目必须获得“咸宁市桂花杯”。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 2月9日起至2023年 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

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三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3年 2月14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2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3年 2月14 10 时 00 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余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8902866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昊天建材城 9 号楼 2 楼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